按照國務院關于鼓勵民間投資發展工作的指示精神,國家能源局開展了制定能源領域鼓勵民間投資發展實施細則工作。根據領域分工,國家能源局有關司分別成立了由司長負責的編制領導小組,安排專人負責,啟動了相關編制工作,并已取得初步進展: 一是組織主要煉油省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以及國內主要煉油企業開會,研討鼓勵引導民營煉油企業規范發展工作;二是電力領域分別成立了火電、核電、電網行業工作小組,召開了三次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重點工作;三是召開煤炭企業代表座談會,征求煤炭行業對鼓勵引導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參與煤炭、煤層氣開發的意見;四是以編制《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條例》和《關于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指導意見》工作為切入點,組成兩個工作組,分別開展鼓勵引導民間投資進入天然氣管網和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領域工作,目前已完成前期銜接和調研工作;五是在水電、新能源、農村能源三個領域開展研究,從了解民間資本在各領域發展情況入手,召開民間投資新能源座談會,開展民間投資發展情況調查工作,目前已形成研究報告大綱。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開展資料收集工作,梳理現有政策、法規、辦法等文件,重點查找不符合國務院鼓勵民間投資發展精神的相關內容,并赴地方開展專題調研,聽取來自民營企業、國有企業、行業協會等各方對鼓勵民間投資發展的聲音;4月份將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實施細則的起草工作,形成征求意見稿;5月份征求有關部門、地方政府、行業協會、企業的意見建議,修改完善后,爭取在6月底前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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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開展編制能源領域鼓勵引導民間投資發展實施細則工作
發布時間:2012-04-25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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