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芳曼制圖 核心提示 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6月份將在全國推行,目前,各地已在陸續舉行階梯電價聽證會,征求公眾意見。“階梯”設計如何兼顧效率和公平?階梯電價是否只升不降?如何解決地區和季節用電量差異?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作出解答。 階梯電價設計上有升有降,低收入群體免費用電額度體現價格優惠 目前,我國許多省市正就實施階梯電價制度召開聽證會。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在回應“階梯電價只升不降”的質疑時表示,居民階梯電價原本在設計上就是有升有降的,并非只升不降。 據介紹,我國居民用電呈現倒金字塔型特點,用電較少的2/3居民家庭只用了1/3的電,用電量最多的5%的高收入家庭消費了24%的電量。 該負責人表示,居民階梯電價在制度設計上,第一檔按照80%覆蓋率比例確定電量標準,電價保持穩定;第二檔按照95%的覆蓋率比例確定,每度提高5分錢以上;超過第二檔用電量的為第三檔,每度提高0.30元。 對絕大多數居民而言,電費是沒有影響的。當然,由于城鄉差異的存在,農村絕大多數居民用戶電費支出不增加,而城市居民用戶電費支出增加的比例將相對高一些。 部分低收入群體還可能減少電費支出。據介紹,目前全國約有4000萬戶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按全國居民電價平均約每度0.5元計算,實行階梯電價后,這些低收入群體每戶每月在10度或15度用電限額內免費,每戶每月可減少支出5元至7.5元,每年減少電費支出60至90元。這體現了對低收入群體用電的價格優惠,也有利于調節收入分配。 各地試行方案有所差異合理,但應因地制宜地研究處理辦法 目前各地階梯電價具體試行方案存在一些差異,一是各地分檔標準不同,第一檔電量標準最高的超過250度,最低的不足150度,相差近1倍;二是解決季節性差異所采取的方式不同,有些省份將全年劃分為用電高峰季節和一般季節,用電高峰季節第一檔電量比覆蓋80%的居民月戶均用電量高一些,而一般季節會低一些;有些省份通過提高第一檔電量標準解決季節差異;有些卡表用戶比較多的省份以年為結算周期消化季節性差異;還有全年居民用電比較均勻的省份不考慮季節性差異等等。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的階梯電價試行方案有所差異是合理的。 一是因為各地自然條件、資源稟賦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居民用電狀況和水平地區差異較大。首先是城鄉差異大。其次是地區之間也不平衡,東部居民戶均用電量較多,西部用電量較少。如上海覆蓋80%的居民月戶均用電量在260度以下,而青海則在60度以下。 二是各地季節之間用電量差異大。如貴州居民用戶用電高峰是冬季12月到次年2月,而重慶、湖北等地用電高峰在夏季7、8、9月。 三是各地“一戶一表”改造的程度不同。天津、寧夏等地“一戶一表”的用戶已達到90%以上,而陜西僅占30%左右;北京、天津電力用戶中,卡表用戶比例較大。 該負責人還表示,各地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研究處理辦法。 階梯電價制度出臺歷時4年,各地制訂方案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對于階梯電價方案的出臺制定,該負責人說,我國居民階梯電價制度自2008年開始研究,從醞釀到出臺歷時4年。在此之前,部分省份如浙江、福建、四川等已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此外,還充分聽取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意見,走訪了消費者協會,并到部分居民小區進行了實地調研。2010年10月9日—21日,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反復修改完善后,于2011年11月形成并下發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 關于各地出臺階梯電價具體實施方案還需履行什么程序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各省(區、市)價格主管部門要根據指導意見,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區居民階梯電價試點具體方案。在方案制定過程中,要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試點方案形成后,應按照《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規定,召開聽證會聽取意見后再組織實施。 截至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市都公布了聽證方案。該負責人介紹,用電量設檔并非一成不變,隨著經濟發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電量越來越多,一二三檔用電量可以適當調整。(朱劍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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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階梯電價并非只升不降
發布時間:2012-05-09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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